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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多少?试用期工资如何结算?

时间:2023-05-08 10:30:55 来源:法制法律网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几?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多少?试用期工资如何结算?

如何约定试用期的工资?

可以按照以下的方式去约定试用期的工资: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工资等事项。但是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约定无效。

试用期工资如何结算?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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