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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哪些?行使监督权需要注意哪些? 讯息

时间:2023-06-21 09:59:05 来源:法制网

一、

行使监督权需要注意什么

行使监督权需要注意:

1.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贴大字报、聚众闹事,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

2.公民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回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各种证明材料,且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

找法网提醒您,《宪法》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

公民的监督权包括哪些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所以,公民的监督权包括:

1.批评、建议权;

2.控告检举权;

3.申诉权。

三、

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哪些

制定宪法的主体是人民;监督实施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监督的主体一般宪法文本中有章节专门规定,就是宪法委员会,立法机关(制宪会议)和宪法法院。我国的宪法监督主体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行。

标签: 行使监督权 公民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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